新疆塑料垃圾桶

更新时间:2025-03-09

描述:

新疆塑料垃圾桶的设置及投放要求  一、分类垃圾桶  (一)设置种类 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:  (1)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公共区域、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,特别是集中供餐的单位要增加餐厨垃圾收集容器。  (2)住宅小区应当在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设置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。农村居民点应当设置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。  (3)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。  (二)分类标识  可回收物:蓝色餐厨垃圾:绿色  有害垃圾:红色其他垃圾:灰色  (三)综合投放点参考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  二、分类投放要求  (1)可回收物投放要求  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时,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,避免污染。其中:废纸应保持平整;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,清洁后压扁投放;废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,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。  (2)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 分类投放有害垃圾时,应注意轻放。其中:废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;废弃**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;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,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;在公共场所